50歲的伍阿姨面龐明顯要比同齡人多些滄桑,生活與感情中的挫折讓她的眼神有些躲閃,交談中,伍阿姨幾次欲言又止,斷斷續續地講述了自己二十幾年的感情、生活坎坷之路。
—1—
86年,經人介紹,我與前夫認識,接觸不久,我們就登記結婚了。他當時在鄉鎮工作,我在市里工作,雖然路途并不遙遠,但也算是兩地分居。為了能夠和前夫過上朝夕相處的夫妻生活,我的家人托人將他調到了市里?墒钦l知道,原本以為兩個人可以天天相對好好過日子的時候,我的噩夢卻開始了。
以前,雖說前夫回家我們不算是恩恩愛愛,但也相敬如賓?珊髞碣M了很大勁把前夫調回來,卻讓我過上了水深火熱的生活,感情不僅沒有增加,反而讓我陷入了家庭暴力之中。為了兒子,為了維持這個家,前夫的打罵我忍了,可是不能忍受的是,他在外面居然和別的女人搞到了一起。
前夫調回市里后,便和同在一個辦公室的女人漸漸地熟絡了起來,這個女人單身,對當時剛剛三十出頭的前夫頗有好感,一來二去兩人便走到了一起。此后,他很少回家,還跟我提出了離婚,可我堅決不同意,他便對我拳腳相加。
第三者的介入是我無法忍受的,但是,更讓我難以忍受的是離婚。即使感情遭到了背叛,我仍然在爭取我的婚姻。為了讓他們兩個人了斷關系,我哭過、鬧過,可前夫都無動于衷,我也不止一次到他們的單位去找領導,可是好像領導和前夫,和那個女人串通一氣一樣,視而不見、充耳不聞。
—2—
就在我不知所措的時候,一件讓我又驚又怒的事情發生了——前夫到法院起訴離婚,理由是夫妻感情不和,要求法院判離婚。洋洋灑灑的幾頁離婚訴訟理由讓我目瞪口呆,不知道這欲加的“罪名”是怎么編出來的,簡直讓我有點哭笑不得。不管怎樣,我是不會同意離婚的,為了保住這個支離破碎的家,為了撇清我身上的“罪名”,我特意花錢請了一名律師?墒,不光是前夫的單位領導和前夫一個鼻子眼兒出氣,就連法院的法官、我的辯護律師都向前夫傾斜。我的辯護律師收了我的錢卻沒有為我說半句話,法官在我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強判離婚。據朋友說,按照慣例,離婚案要等到過年后才會判,可是我的離婚案還沒有過年,就強判了離婚,一萬多的婚姻共同財產法院判給我五千多,卻因前夫沒有錢而沒有支付給我,十幾歲的兒子也判給了他,讓我在離婚的同時變得一無所有。
離婚后,我感覺整個世界天旋地轉,沒有了家庭,沒有了兒子,也沒有了錢。傷心、氣憤,當時我的心情也只有這兩個詞能夠形容。當我還沒有從離婚的傷痛中緩過神來,又一個消息讓我差點氣炸了肺,前夫和那個女人結婚了。我們只離婚一個月,他們兩個人就迫不及待地走到一起,讓我對這個世界更加失去信心。
如果一切到此結束,也許我會認為這個世界上除了婚姻,除了感情,還會有其他是美好的,但是,生活遠沒有這么簡單。
—3—
兒子被法院判給了前夫,可前夫卻沒有盡到一天做父親的責任。剛離婚的一天中午,兒子放學回前夫家吃飯,前夫不僅將兒子拒之門外,還從門縫下塞出五元錢,讓兒子自己去買點吃的,還告訴兒子不要回來了。此后,兒子多次去前夫家,都沒有進得門去。兒子無處可去,我是他的母親,不能不管,就讓兒子跟著我生活,但我也希望兒子能夠得到更多的父愛。
前夫和那個女人婚后不久又生了一個兒子,一家三口人一起生活,就更加容不得我兒子的存在。為了躲我們娘兒倆,為了躲避他應盡的義務,前夫幾次搬家,讓我們無法找到。
婚姻的不順,讓我痛不欲生,但是禍不單行,單位的“人情世故”也讓我束手無措,讓我深深地感受到離婚女人生活中的不容易。單位的同事在工作中出了紕漏拿我“頂罪”,單位人員調動我也成了犧牲品——剛四十出頭,單位就讓我辦理了內退,不僅只能掙原工資的80%,而且漲工資也沒我的份。內退的近十年時間里,社會發展了,物價漲了,原來的工資標準根本無法支付我和兒子的生活費,于是,我找過很多工作,但工作時間都不長。
兒子上高中的時候,前夫來找我,我還以為他動了“惻隱之心”,來關心我們娘兒倆,誰知,他是為了省錢,找人讓兒子去當兵。高中沒有畢業,兒子就去當了兵,此后的時間里,前夫再次人間蒸發。
兒子退伍后,前夫和兒子一起來到我家,臉上笑嘻嘻的,還帶了米、面、油等一些東西,表現十分怪異。黃鼠狼給雞拜年,真的沒安好心,前夫這次來原來是為了把退伍后“無家可歸”的兒子丟給我。于是,兒子退伍后又跟我一起生活。剛開始兒子沒有工作,后來分配了,也只能掙到幾百塊錢,生活中的各種開銷讓我和兒子的生活很拮據,經濟的壓力讓我感覺有點支撐不住。我向前夫索要生活費,可是前夫說兒子已經二十多歲,已經成年了,不應該向他要生活費,可是當兒子十幾歲的時候,他也沒有給過我們一分錢呀。
—4—
事已至此,我也沒有其他的辦法,F在,兒子到了適婚年齡,我只希望兒子能夠找到一個溫順、事業心強、本分持家的好姑娘,可是單親的家庭,讓兒子在婚戀中也屢次受挫,和我比較要好的朋友對我直言不諱:單親的孩子人家不愿意找。一句話,讓我從夢想的天堂跌進了地獄。我和兒子去找前夫商量兒子找對象的問題,可是前夫的房子已經出租出去了,他和那個女人去了別的地方租房住。去單位找前夫,單位不是說沒人,就是用忙當借口推我出去。好不容易找到住處,不是說去旅游了,就是外出有事。
好歹我們也共同走過了十年的風風雨雨,雖然聚少離多;好歹我們擁有愛情的結晶——兒子,雖然前夫并沒有表現出有多愛他;好歹我家在前夫的工作調動上出了不少力……“一日夫妻百日恩”,十年的夫妻不僅沒有留下任何感情的余溫,連和兒子的親情也被前夫輕易的踩在腳下。
十幾年來,我這個被拋棄的女人氣憤過、痛苦過,幾次想站起來堂堂正正地做個自強不息的女人,可是社會給予的壓力讓我深知作為一個女人的不易,一個離婚女人的不易。我找前夫理論過,找他的領導哭鬧過,找各方部門求助過,可是,我沒有從任何一個地方得到過溫暖的氣息,剩下的只有無邊的苦悶與無助。
我想去法院告前夫,告他們第三者破壞了我的婚姻卻沒有給我半點補償,告他們得到了兒子的撫養權卻沒有盡到半點撫養的義務?墒,十幾年前法院的強判離婚讓我對律師、對法院產生了莫大的恐懼與失望心理。
“多希望自己能夠擁有一個安寧、溫馨的家,多希望能夠有一個疼愛我的丈夫,孝順的孩子,可是這一切對于我來說,今生仿佛已經不可能實現,哎......”
后記:相濡以沫,不如相忘于江湖。過去的事就讓它過去吧,不要怨恨,也不要再想起,忘掉以前的一切,好好過好以后的生活。以前的事,像毒瘤,割了,才是幸福,有見過把身上的毒瘤割了還痛哭的嗎?
編輯 周波 |